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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二〇一三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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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现将教育部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下发二〇一三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结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3]60号)转发给你们,请配合做好以下两点:

1、将考试结果告知每位参加全国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的学员,通知需要进行成绩复核的考生于2013920日前登陆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 提交复核考试成绩的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通知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均通过,且研究生课程学分全部修完合格的学员及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缴纳“学位论文工作费”,并和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一起进行师生互选,师生互选结果经学院审核后必须报学位办备案。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要求不得少于一年,且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两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务请各学院及时将此通知内容告知相关学员,确保全国统一水平考试均通过的学员按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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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