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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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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江大校〔201667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比例

20176月毕业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其中校、院两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别不超过2017届非定向毕业研究生(拟毕业生名单详见附件1)总人数的10%和15%,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未满时可增加院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数,但总指标数不超过25%。各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名额分配指标于6月初另行通知。

(二)评选条件

1、校优秀毕业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过“学业奖学金”,并获得其他校级及以上表彰至少一次;

2)学位论文同行评阅平均得分在85分以上,且得分中最低分不得低于80分;

3)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

2、院优秀毕业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过“学业奖学金”,并获得其他院级及以上表彰至少一次;

2)学位论文同行评阅平均得分在80分以上,且得分中最低分不得低于75分;

3)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

另,根据江苏大学专题会议纪要(201115)中相关决议,对于参加“挑战杯”全国竞赛决赛获奖研究生(校团委审核作品的核心成员)毕业时授予“校优秀毕业研究生”(不占各学院“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指标,学院无需上报)。

二、评选工作进程及要求

一)517日~68

各学院在毕业研究生中宣传、发动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辅导员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并根据评选条件提名;将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组织评选对象填写《江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个人申报表》(附件2);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报研究生院审批,院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院审批,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69日~614

研究生院对评选对象进行审核,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68日前将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签字、加盖公章的《江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个人申报表》(附件2)、《XX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单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研究生学位论文同行评阅意见书》复印件和汇总表“获奖情况”中涉及奖项、荣誉的证明材料等报送至研究生院综合办(联系电话88791698附件2、3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jsyzhb@ujs.edu.cn

请各学院重视此项工作,抓紧组织实施,“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此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表彰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毕业氛围,教育全体毕业生文明毕业离校。

附件1、各学院2017届非定向拟毕业研究生名单.xls

附件2、江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3XX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单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1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