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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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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相关要求,现对各单位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年度考核。2016年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主要有六项指标:(1)学科建设;(2)博士后与实践基地工作;(3)招生工作;(4)培养工作;(5)学位工作;(6)质量管理工作。各项指标对应的权重分别为20%10%20%20%25%5%。各项的基准分各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考核项目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加分、减分,六项指标分别乘以对应的权重后相加为各单位考核总得分。最后统计各单位考核得分时,总分最高的计为100分,其他各单位考核得分除以最高分再乘以100分即为本单位得分。

请各单位参照考核体系(附件1)和年初工作目标分解方案(附件2)对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认真填写《江苏大学2016年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于1228日下班前将书面材料(部分考核项目含证明材料),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研究生楼513),电子档发信箱:yjsyzhb@ujs.edu.cn

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21日

/2016年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doc

/2016年江苏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目标分解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