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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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成果,经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三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

请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按照《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 》(附件一)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1《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附件二)纸质材料1份,电子稿为pdf格式;;

2《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信息汇总表》(附件三),纸质材料1份,电子稿为excel格式;

3《事迹介绍》(附件四),纸质材料1份,电子稿为wordpdf 格式。

4工作现场照片,jpg 格式,800 万以上像素。

请各单位于20174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博士后与基地办公室,并请将相关电子稿一并报送。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组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人:束长安

联系电话:0511-88987590

: bhjd@ujs.edu.cn

/附件一:《关于“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办法》

/附件二:《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附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附件三:《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信息汇总表》

/附件四:《事迹介绍》(模板)

研究生院

Ο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