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组建青海省海南州支教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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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5年度我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强江苏省对口支援海南州建设工作,共选派了4名优秀研究生,到海南州开展支教志愿服务,受到了学校师生和家长的充分肯定与高度赞扬,取得了预期效果。现采取自愿报名、公开招募、定期轮换的“志愿加接力”方式,继续招募一定数量在读研究生,到海南州中小学开展为期半年的支教志愿服务,同时开展力所能及的扶贫服务。现按相关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支教实践时间安排

支教实践时间原则上为每学年度的第一学期(911231

二、支教实践内容主要包括:

1、教学工作。包括备课、教学设计、听课、试教、评课、课后辅导、批发作业等环节,周学时在8—16学时。

2、班主任工作。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班团活动,主持班会,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等。

3、教育调查与研究。结合专业特点与当地学校需要进行教育调查和从事教育科研。

4、协助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支教期间鼓励研究生结合专业特点为当地教师开设各类讲座和信息技术技能培训,为支教学校制作课件等;在当地开展文化科技推广主题宣传活动。

5、支教需求专业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

三、保障措施

1、学校支教实践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提供相对较好的教学条件和住宿、生活条件,配备必需的生活用具,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尽可能为支教研究生提供便利。

2、学校为参加支教实践的研究生每人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教期间一般常见病的医治费用由受援学校承担,重大疾病返回江苏省治疗。

“经历铸就人生,奉献体现价值”,请各位有意奉献支教事业的研究生613日前将《江苏大学研究生至海南州中小学支教推荐表》请导师签字后交相关学院,由相关学院汇总审核后报给研究生院博士后与基地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束长安,联系电话:0511-88987590,邮箱:bhjd@ujs.edu.cn

研究生院

学生工作处

2016530

/附件1:研究生至海南州中小学支教推荐表.doc

/附件2:海南州支教需求表